第六十四篇講道
馬太福音十九27
「彼得回答說:『看哪,我們已經撇下所有,跟從祢了,
將來我們要得甚麼呢?』」
所有?哦,蒙福的彼得啊,是那根竿子?那張網?那艘船?那門手藝?你把這些東西說成是所有嗎?是的,他說,但我說這些並非為了炫耀,而是為了藉著這個問題引出眾多窮人。因為主曾說:「你若願意作完全人,可以去變賣你所有的,分給窮人,就必有財寶在天堂。」[1] 免得任何窮人說:「那麼,如果我沒有財產,我就不能作完全人嗎?」彼得發問,是為了讓你,窮人,明白你絕不會因此而變得次等:彼得發問,是為了讓你不要從彼得那裡學習並產生疑惑(因為他當時確實還不完全,也缺乏聖靈),而是要從彼得的夫子那裡領受宣告,使你確信。
因為我們常常在談論他人的事情時,將其視為自己的事,使徒也是如此,他代表全世界向主提出這個問題。至少他確切知道自己的份,這從之前所說的話中顯而易見;因為他已經領受了天堂的鑰匙,就更應當對將來的事有信心。
但也要注意他的回答與基督的要求是何等精確。因為主向那富人要求了兩件事:將他所有的分給窮人,並跟從祂。因此,彼得也表達了這兩件事:撇下和跟從。「看哪,我們已經撇下所有,」他說,「並且跟從祢了。」因為撇下是為了跟從,而跟從也因撇下而變得更容易,使他們對撇下感到信心和喜樂。
那麼祂說甚麼呢?「我實在告訴你們,你們這些跟從我的人,在重生之時,當人子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時,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,審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。」[2] 那麼,有人可能會說,猶大也會坐在那裡嗎?絕不會。那麼,祂怎麼說:「你們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」呢?這應許的條款將如何實現呢?
聽聽這是如何,以及基於甚麼原則。有一條神所命定的律法,由先知耶利米向猶太人宣讀,其內容如下:「我何時論到一邦或一國,說要拔出、拆毀、毀壞;他們若轉離所行的惡,我就必後悔,不將我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。我何時論到一邦或一國,說要建立、栽植;他們若行我眼中看為惡的事,不聽從我的聲音,我就必後悔,不將我所說的福氣賜與他們。」[3]
因為,祂說,對於美好的事物,我也遵循同樣的慣例。因為即使我說要建立,如果他們證明自己不配得這應許,我也不會再這樣做。這類事情發生在人受造之時,「因為你們的威嚴,」經上說,「和你們的懼怕,必臨到野獸。」[4] 但這並沒有發生,因為他證明自己不配得那至高主權,正如猶大一樣。
因為,為了不讓任何人在懲罰的宣告下絕望而變得更加剛硬,也不讓他們因美好的應許而無故變得更加鬆懈,祂藉著我前面提到的方式,補救了這兩種弊病,祂這樣說:即使我威脅,也不要絕望;因為你能夠悔改,並扭轉那宣告,就像尼尼微人一樣。即使我應許任何美好的事物,也不要因為應許而鬆懈。因為如果你顯得不配,我曾應許的事實對你沒有益處,反而會帶來懲罰。因為我應許你,是因為你配得。
因此,即使那時祂與門徒講話時,祂也沒有簡單地應許他們,因為祂也沒有只說「你們」,而是補充說「你們這些跟從我的人」,這樣祂既可以排除猶大,也可以吸引那些後來的人。因為這話既不是只對他們說的,也不是對猶大說的,當他變得不配時。
現在,祂向門徒應許將來的事,說:「你們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」,因為他們現在的品格更高尚,不追求今世的任何事物,但祂也向其餘的人應許今世的事。
因為祂說:「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,或是弟兄、姊妹、父親、母親、妻子、兒女、田地的,必在今世得百倍,並且承受永生。」[5]
因為,免得有人聽了「你們」這個詞,就以為這是門徒特有的事(我現在指的是在將來的事中享有最大和首要的榮譽),祂擴展了這個詞,將應許遍及全地,並從現有的事物中確立將來的事。起初,當門徒還不完全時,祂也從現有的事物中向他們推理。因為當祂把他們從海邊召來,使他們離開他們的行業,並吩咐他們撇下船隻時,祂沒有提到天堂,沒有提到寶座,而是提到今世的事,說:「我要叫你們得人如得魚。」但當祂使他們有了更高的見識後,祂才談論將來的事。
2. 但「審判以色列的十二支派」是甚麼意思呢?這就是「定他們的罪」。因為他們當然不是要坐在那裡作審判官,而是正如祂說南方的女王要定那世代的罪,尼尼微人要定他們的罪一樣;現在這些人也是如此。因此祂沒有說列國和世界,而是說以色列的支派。因為猶太人和使徒都同樣在相同的律法、習俗和政體下長大;當猶太人說他們不能相信基督的原因是律法禁止接受祂的誡命時,祂就藉著提出這些同樣接受了律法卻相信的人,來定所有那些人的罪;正如祂之前已經說過:「所以他們要作你們的審判官。」[6]
有人可能會說,如果尼尼微人和南方的女王所擁有的,這些人也要擁有,那麼祂應許他們甚麼大事呢?首先,祂在此之前已經應許了他們許多其他的事,在此之後也應許了他們,這並非他們唯一的獎賞。
此外,即使在這件事上,祂也暗示了比這些更多的東西。因為對於那些人,祂只是簡單地說:「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,」[7] 和「南方的女王要定他們的罪」;但對於這些人,祂不僅僅是這樣說,而是怎麼說呢?「當人子坐在祂榮耀的寶座上時,你們也要坐在十二個寶座上,」祂說,表明他們也要與祂一同作王,並分享那榮耀。「因為我們若與祂一同受苦,」經上說,「也必與祂一同作王。」[8] 因為寶座並不意味著坐著(審判),因為只有祂是那位將要坐著審判的,但祂藉著寶座暗示了無法言喻的尊榮和榮耀。
祂對這些人說了這些事,但對其餘的人則說了永生和今世的百倍。但如果對其餘的人如此,那麼對這些人就更不用說了,兩者兼得,包括今生的事物。
這確實發生了;因為當他們撇下釣竿和漁網時,他們就帶著權柄擁有了一切的實質,房屋和土地的價格,以及信徒的身體。因為他們常常甚至選擇為他們被殺,正如保羅也為許多人作證,他說:「若可能,你們會把自己的眼睛挖出來給我。」[9] 但當祂說:「凡為我的名撇下妻子」時,祂並不是說婚姻可以無故破裂,而是正如祂論到一個人的生命時說:「為我失喪生命的,必得著生命,」[10] 這並不是說我們應該自殺,也不是說我們在世時就應該讓生命與身體分離,而是說我們應該將敬虔置於萬事之上;祂對妻子和弟兄也是這樣說的。
但在這裡,祂似乎也暗示了逼迫。因為當時有許多父親催促兒子不敬虔,妻子催促丈夫不敬虔的例子;祂說,當他們命令這些事時,他們就不再是妻子或父母,正如保羅也說:「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開,就由他離開吧。」[11]
當祂提升了所有人的心靈,並說服他們對自己和全世界都充滿信心之後,祂又補充說:「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,在後的將要在前。」[12] 雖然這話也無差別地論到許多其他人,但它也論到這些人以及那些不信的法利賽人,正如祂之前也說過:「許多人要從東從西而來,與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一同坐席;惟有本國的子民竟被趕到外邊黑暗裡去。」[13]
然後祂又加了一個比喻,訓練那些落後的人大大進步。
「因為天堂的國,」祂說,「好像家主清早出去,雇人進他的葡萄園。和工人講定一天一個銀幣,就打發他們進葡萄園去。」
「約在第三個時辰,他又出去,看見市上還有閒站的人,就對他們說:『你們也進葡萄園去,所當給的,我必給你們。』他們就去了。約在第六個時辰和第九個時辰,他又出去,也是這樣行。約在第十一個時辰,他又出去,看見還有閒站的人,就問他們說:『你們為甚麼整天在這裡閒站呢?』他們說:『因為沒有人雇我們。』他說:『你們也進葡萄園去,所當得的,你們必得著。』」
「到了晚上,園主對管事的說:『叫工人來,從後來的起,到先來的為止,給他們工錢。』約在第十一個時辰雇的工人來了,各人領了一個銀幣。先來的工人來了,以為必多得,誰知他們也各領了一個銀幣。他們領了,就埋怨家主說:『我們整天勞苦受熱,這些後來的只做了一個時辰,你竟叫他們和我們一樣嗎?』家主回答其中一人說:『朋友,我不虧負你,你與我講定的不是一個銀幣嗎?拿你的走吧!我給這後來的和給你一樣,這是我願意的。難道我的東西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?因為我做好人,你就眼紅嗎?』這樣,那在後的將要在前,在前的將要在後了。因為被召的人多,選上的人少。」[14]
3. 這個比喻對我們有何用意?因為開頭與結尾所說的不協調,反而暗示了完全相反的意思。因為在第一部分,祂顯示所有人都享有同樣的待遇,而不是有些人被趕出去,有些人被帶進來;然而祂自己在比喻之前和之後都說了相反的話。「那在前的將要在後,在後的將要在前」,也就是說,在最先的之前,那些沒有繼續在前的,反而成了在後的。因為為了證明這是祂的意思,祂補充說:「被召的人多,選上的人少」,這樣就雙重地
既刺激了前者,又撫慰和激勵了後者。
但這比喻並非如此說,而是說他們將與那些蒙稱許、勞苦甚多的人平等。「因為你竟叫他們和我們一樣嗎?」經上說,「我們整天勞苦受熱。」
那麼這比喻的意義是甚麼呢?因為首先必須弄清楚這一點,然後我們才能弄清楚另一個問題。葡萄園是指神的誡命和祂的吩咐:勞動的時間是指今生:工人是指那些以不同方式被召來履行吩咐的人:清早、第三、第九和第十一個時辰是指那些在不同年齡接近神並蒙稱許的人。
但問題是,那些最先蒙稱許、蒙神喜悅、整天辛勞的人,是否被最卑劣的嫉妒和妒忌所佔據。因為當他們看到那些人享有同樣的獎賞時,他們說:「這些後來的只做了一個時辰,你竟叫他們和我們一樣嗎?我們整天勞苦受熱。」在這些話中,當他們沒有受到任何傷害,也沒有減少自己的工錢時,他們卻對他人的好處感到憤慨和極度不滿,這證明了嫉妒和妒忌。更甚的是,家主在為自己辯護,並向說這些話的人解釋時,指責他邪惡和最卑劣的嫉妒,說:「你與我講定的不是一個銀幣嗎?拿你的走吧!我給這後來的和給你一樣,這是我願意的。難道我的東西不可隨我的意思用嗎?因為我做好人,你就眼紅嗎?」
那麼,這些事要確立的是甚麼呢?因為在其他比喻中也可以看到同樣的事情。因為那蒙稱許的兒子被帶進來,當他看到他浪蕩的兄弟受到許多榮譽,甚至比他自己更多時,他感受到了同樣的事情。因為正如這些人因先領受而享有更多,所以他因所賜之物的豐盛而受到更大的榮譽;而那蒙稱許的人也為這些事作證。
那麼我們能說甚麼呢?在天堂的國度裡,沒有人會這樣為自己辯護,或責備他人;絕無此念!因為那個地方是純潔的,沒有嫉妒和妒忌。因為如果聖徒在這裡尚且為罪人捨命,那麼當他們在那裡看到罪人享受這些事物時,他們就更會歡喜,並將這些視為自己的福氣。那麼祂為何如此構建祂的講論呢?這話是一個比喻,因此也不應當逐字逐句地仔細探究比喻中的所有事物,[15] 而應當在我們了解其目的之後,收穫其教訓,而不必再為其他事情費心。
那麼,這個比喻為何如此構成?它的目的是甚麼?是為了使那些在極度年老時悔改並成為更好的人更加熱心,不讓他們以為自己所得的份較少。因此,祂也引入了其他人對他們的福氣感到不滿,這並不是要描繪那些人感到痛苦或煩惱,絕無此念!而是要教導我們,這些人享有如此的榮譽,甚至可能在他人心中產生嫉妒。我們也常常這樣做,說:「某某人責備我,因為我認為你配得許多榮譽,」這既不是被責備,也不是想誹謗那個人,而是藉此表明這個人所享有的恩賜是何等偉大。
但為何祂沒有一次雇傭所有人呢?就祂而言,祂確實雇傭了所有人;但如果不是所有人都立即聽從,那麼差異是由於被召者的性情造成的。因此,有些人清早被召,有些人第三個時辰被召,有些人第六個時辰被召,有些人第九個時辰被召,有些人第十一個時辰被召,當他們願意順服時。
保羅也曾宣告說:「然而,那把我從母腹裡分別出來、又施恩召我的神,既然樂意。」[16] 祂何時樂意呢?當他準備好順服時。因為祂從一開始就願意,但因為他不會順服,所以當保羅也準備好順服時,祂就樂意了。祂也這樣召了那個強盜,儘管祂甚至可以在之前就召他,但他不會順服。因為如果保羅一開始就不會順服,那麼強盜就更不會了。
如果他們說:「沒有人雇我們」,首先,正如我所說,我們不必對比喻中的所有細節都好奇;但在這裡,也不是家主說這話,而是他們說的;但他沒有定他們的罪,不是為了使他們困惑,而是為了贏得他們。因為祂召了所有人,就祂而言,從一開始比喻就顯示了,說:「祂清早出去雇人。」
4. 因此,從一切來看,我們都清楚,這個比喻是針對那些從幼年起就追求美德的人,以及那些在老年時才較遲地追求美德的人;對前者而言,是為了讓他們不要驕傲,也不要責備那些在第十一個時辰被召的人;對後者而言,是為了讓他們明白,即使在短時間內,也有可能挽回一切。
因為祂一直在談論熱心、捨棄財富以及輕看一切財產,但這需要極大的心志和年輕的熱情;為了在他們心中點燃愛火,並激發他們的意志,祂表明即使是後來的人,也有可能領受整天的工錢。
但祂並非如此說,免得祂又使他們驕傲,而是祂表明這一切都是出於祂對人的愛,因此他們不會失敗,反而會享受那無法言喻的福氣。
這主要是祂希望藉著這個比喻來確立的。如果祂補充說:「這樣,那在後的將要在前,在前的將要在後了。因為被召的人多,選上的人少」,請不要驚訝。因為祂並非從比喻中推斷出這句話,而是祂的意思是,正如這事發生了,那事也將發生。因為在這裡,在前的並沒有變成在後的,而是所有人都出乎意料地領受了同樣的。但正如這個結果出乎意料地發生了,並且先來的人被後來的人追平了,所以那比這更甚、更奇怪的事也將發生,我的意思是,在後的將甚至在前的之前,而先來的將在這些之後。所以那是一回事,這又是另一回事。
但祂似乎是在這裡隱晦地暗示猶太人,以及信徒中那些起初發光,但後來卻忽略美德而退步的人;以及那些從惡中崛起,並超越許多人的人。因為我們看到在信心和行為上都發生著這樣的變化。
因此,我懇求你們,讓我們竭力在純正的信心上站立得穩,並活出美好的生命。因為除非我們也活出與我們的信心相稱的生命,否則我們將遭受極大的懲罰。
蒙福的保羅從古時就已表明這一點,他說:「他們都吃了一樣的靈糧,也都喝了一樣的靈水。」他又補充說,他們並沒有得救;「因為他們倒斃在曠野。」[17] 基督甚至在福音書中也宣告了這一點,祂提到有些人曾趕鬼、說預言,卻被帶去受罰。祂所有的比喻,例如童女的比喻、撒網的比喻、荊棘的比喻、不結果子的樹的比喻,都要求我們在行為上展現美德。因為祂很少談論教義,因為這個主題不需要勞力,但祂經常,或者說無處不在地談論生命,因為這方面的爭戰是持續不斷的,因此勞力也是如此。
我為何要談論整個法典呢?因為即使是其中一部分被忽略,也會帶來巨大的禍患;例如,忽略施捨會將那些在這方面有所虧欠的人投入地獄;然而這並非美德的全部,而只是其中一部分。但儘管如此,童女們因沒有這個而被懲罰,財主也因此受折磨,那些沒有餵飽飢餓的人也因此與魔鬼一同被定罪。再者,不辱罵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,然而這也會將那些沒有達到的人趕出去。「因為凡向弟兄說『你這笨蛋』的,必陷在地域的火裡。」[18] 再者,即使是禁慾本身也是一部分,但儘管如此,沒有這個,沒有人能見主。因為,「你們要追求和睦,」經上說,「和聖潔,[19] 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。」[20] 謙遜同樣也是美德的一部分;但儘管如此,即使有人履行了其他善行,但若沒有達到這一點,他在神面前仍是不潔淨的。這從法利賽人身上顯而易見,他雖然有數不清的善行,卻因此失去了一切。
但我還有更多要說的。我的意思是,不僅其中一項被忽略會使天堂對我們關閉,而且即使做了,但若沒有達到應有的完美和豐盛,也會產生同樣的效果。「你們的義若不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,斷不能進天堂的國。」[21] 所以,即使你施捨,但若不比他們多,你也不能進去。
有人可能會問,他們施捨了多少呢?我現在正想說這件事,好讓那些不施捨的人被激勵去施捨,而那些施捨的人也不要驕傲,反而要增加他們的施捨。那麼他們施捨了甚麼呢?他們所有財產的十分之一,然後又是另一個十分之一,之後是第三個,所以他們幾乎施捨了
三分之一,因為三個十分之一加起來就是這個數。除了這些,還有初熟的果子、頭生的,以及其他東西,例如為罪獻的祭、為潔淨獻的祭、節期獻的祭、禧年獻的祭[22]、債務取消和僕人釋放時的獻祭,以及無息的借貸。但如果施捨了三分之一財產的人,或者說一半(因為那些加上這些就是一半),如果施捨了一半的人,並沒有成就甚麼大事,那麼連十分之一都沒有施捨的人,他配得甚麼呢?祂說:「得救的人少」,這是合情合理的。
5. 那麼,我們就不要輕視對生命的關顧。因為如果其中一部分被輕視就帶來如此大的毀滅,當我們四面八方都受到定罪的判決時,我們將如何逃脫懲罰呢?我們將遭受何種刑罰呢?有人可能會問,如果我們所列舉的每一件事都威脅著我們下地獄,我們還有甚麼得救的希望呢?我也這樣說;然而,如果我們留意,我們就可以得救,預備施捨的良藥,並醫治我們的傷口。
因為油不能像仁慈那樣堅固身體,仁慈能立刻堅固靈魂,使它對一切都無敵,對魔鬼也堅不可摧。因為無論魔鬼在哪裡抓住我們,它的手都會滑脫,這油不讓它的手抓住我們的背。
因此,讓我們不斷地用這油膏抹自己。因為它是健康的源泉,是光明的供應,也是喜樂的泉源。「但某某人,」你會說,「有那麼多金子,卻甚麼也不施捨。」那與你何干呢?因為這樣你才會顯得更值得欽佩,當你在貧困中比他更慷慨時。保羅就是因此而驚嘆馬其頓人,不是因為他們施捨,而是因為他們即使在貧困中也施捨了。[23]
那麼,不要看這些人,而要看所有人的共同夫子,祂「沒有枕頭的地方。」[24] 你說,為什麼這個人和那個人不這樣做呢?不要判斷別人,而是要將自己從對你的指控中解脫出來。因為當你同時責備別人,而自己卻不去做時,懲罰會更大,當你判斷別人時,你自己也同樣受到判斷。因為如果祂甚至不允許那些做對事的人判斷別人,那麼祂就更不會允許犯罪的人了。因此,我們不要判斷別人,也不要看那些安逸的人,而是要看耶穌,並從那裡汲取我們的榜樣。
怎麼!我曾是你的恩人嗎?怎麼!我曾救贖你嗎,以致你仰望我?是另一個人把這些東西賜給了你。你為何捨棄你的夫子,卻仰望你的同僕呢?你沒有聽見祂說:「你們當學我的樣式,因為我心裡柔和謙卑」嗎?[25] 又說:「你們中間誰願為首,就必作眾人的僕人」;又說:「正如人子來,不是要受人的服事,乃是要服事人。」[26] 在這些事之後,又為了避免你因同僕中鬆懈的人而跌倒,繼續輕蔑;為了使你脫離那種情況,祂說:「我給你們作了榜樣,叫你們照著我向你們所做的去做。」[27] 但在你身邊的人中,你沒有美德的老師,也沒有這樣的人來引導你做這些事嗎?那麼你的讚美將更豐盛,稱讚將更大,當你甚至沒有老師的供應,卻成為一個令人驚嘆的人時。
因為這是可能的,甚至非常容易,如果我們願意的話:那些首先妥善履行這些事的人,例如挪亞、亞伯拉罕、麥基洗德、約伯,以及所有像他們一樣的人,都證明了這一點。我們每天都需要仰望他們,而不是仰望那些你們從未停止效仿,並在你們的聚會中傳頌他們名字的人。因為我到處聽到的,無非是這樣的話:「某某人買了那麼多畝地;某某人很有錢,他正在蓋房子。」人啊,你為何凝視外在的事物呢?你為何仰望他人呢?如果你想仰望他人,就仰望那些盡職盡責的人,那些蒙稱許的人,那些謹慎遵守律法的人,而不是那些犯罪和蒙羞的人。因為如果你仰望這些人,你將從中收集許多惡事,陷入鬆懈、驕傲、定罪他人;但如果你數算那些行義的人,你將引導自己走向謙卑、勤奮、痛悔,以及數不盡的福氣。
聽聽法利賽人遭受了甚麼,因為他放過了行義的人,卻看著那犯罪的人;聽了就當懼怕。
看大衛如何成為一個令人驚嘆的人,因為他仰望他那些以美德著稱的祖先。「因為我是個
寄居的,」他說,「是客旅,像我列祖一樣。」[28] 因為這個人,以及所有像他一樣的人,都放過了那些犯罪的人,而思想那些蒙稱許的人。
你也要這樣做。因為你不是被設立來判斷別人所犯的疏忽,也不是要探究別人正在犯的罪;你被要求審判自己,而不是別人。「因為我們若是省察自己,」經上說,「就不至於受審。我們受審的時候,乃是被主懲治。」[29] 但你卻顛倒了次序,對自己的大小過犯不作任何交代,卻對別人的過犯嚴格而好奇。
我們不要再這樣做了,而是放棄這種混亂的方式,在我們自己裡面為我們自己所犯的罪設立一個法庭,我們自己成為控告者、審判者和執行者,為我們的過犯。
但如果你也願意忙於他人的事,那麼就忙於他們的善行,而不是他們的罪,這樣,藉著回憶我們的疏忽,藉著我們對他們所行善行的效法,藉著將那無人能藉禱告逃脫的審判台擺在我們面前,每天被我們的良心像鞭子一樣刺痛,[30] 我們就可以引導自己走向謙卑和更大的勤奮,並藉著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對人的愛,達到將來的美好事物;願榮耀、權能、尊貴歸於父,與聖靈一同,從今直到永遠,永無窮盡。阿們。
[1] 太十九21。
[2] 太十九28。
[3] 耶十八7–10。
[4] 創九2。
[5] 太十九29。[此處引文與上一篇講道集不同。此處順序為提申多夫(Tischendorf)版本(非修訂標準版或公認文本):「或妻子」在此處出現;「房屋」取代了「眾房屋」。—R.]
[6] 太十二27。
[7] 太十二41。
[8] 提後二12。
[9] 加四51。
[10] 太十39。
[11] 林前七15。
[12] 太十九30。[「是」為譯者之修正。希臘文為公認文本。—R.]
[13] 太八11, 12。
[14] 太二十1。[這段長文與公認文本非常吻合。在第5、6節中,新約敘事有所縮減,但幾乎沒有其他特殊之處。—R.]
[15] κατὰ λέξιν(kata lexin,逐字地)。
[16] 加一15。
[17] 林前十3, 4, 5。
[18] 太五22。
[19] ἁγιασμόν(hagiasmon,成聖),參帖前四3。[修訂標準版作「成聖」。]
[20] 來十二14。
[21] 太八20。
[22] Ἰωβηλαῖα(Iobelaia,禧年)。
[23] 林後八1, 2, 3。
[24] 太八20。
[25] 太十一29。
[26] 太二十27, 28。
[27] 約十三15。
[28] 詩卅九12。
[29] 林前十一31, 32。
[30] 斜體部分在兩份手稿中被省略。